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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
6.中共党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以及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1日至3月31日。
四、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5000元,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招聘程序简历投递—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
六、简历投递方式(仅接受电子简历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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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linfenzhongc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