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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仲裁委员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合理安排资金,保证仲裁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4年共受理案件101件,标的额1.56亿元,确认收入3,099,964.95元,调解退费519,255.50元,。
一、资产负债情况
1.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553,787.99元,其中: 流动资产合计2,651,791.38元,包括:货币资金2,430,001.38元,预付账款221,790元。非流动资产合计901,996.61元。
2. 负债合计2,313,561.89元,包括:预收账款2,252,063.54元,应付职工薪酬18,876.87元,应交税费14,880.42元,其他应付款27,741.06元。
3. 所有者权益合计1,240,226.10元,包括:盈余公积1,378,262.71元,累计结余- 138,036.61元。
二、收入支出情况
收入合计3,102,515.76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99,964.95(仲裁费),其他业务收入2,550.81元(个税手续费)。
支出合计2,985,037.74元,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30,499.50元,管理费用2,949,090.18元,财务费用-3,781.45元,营业外收入2,447.25元,营业外支出11,676.76元。
利润总额117,478.02元。
三、各科目详情
(一)资产负债科目余额
1. 现金193.60元,银行存款2,429,807.78元。
2. 预付账款221,790元,为支付的2025年1-6月房租、物业费。
3. 固定资产原值3,700,092.09元,累计折旧2,798,095.48元,净值901,996.61元。
4. 预收账款2,252,063.54元,为未结案件收取的仲裁费。
5. 应付职工薪酬18,876.87元,为计提未发放的职工工资、仲裁员办案费。
6. 应交税费14,880.42元,其中:增值税14,055元,城建税479.99元,教育费附加207.25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38.18元。
7. 其他应付27,741.06元,为应付的个人所得税、奖励金等。
8. 盈余公积1,378,262.71元,为计提的仲裁发展基金。
9. 未分配利润-138,036.61元。
(二)收支累计发生额
1. 主营业务收入3,099,964.95元(仲裁费),其他业务收入2,550.81元(个税手续费)。
2. 营业税金及附加30,499.50元,其中:城建税980.58元,教育费附加399.25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66.17元,房产税27,036.20元,土地税1,817.30元。
3. 管理费用2,949,090.18元,其中:
(1)人员支出1,770,641.74元,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用、仲裁员办案报酬。
(2)日常支出1,178,448.44元,包括办公费、房租、物业费、水电费、仲裁员办案支出、培训费、广告宣传费、汽车支出、党建活动等。
4. 财务费用-3,781.45元,其中:存款利息-5,369.25元,手续费1,587.80元。
5. 营业外收入2,447.25元(减免增值税)。
6. 营业外支出11,676.76元(税收滞纳金)。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