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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仲裁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01-15 19:11:48 点击浏览:

2024年,临汾仲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忠实履行仲裁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依法公正独立仲裁纠纷,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从仲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年度工作打算三个方面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过去一年仲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升党的建设水平,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进一步突出党对仲裁工作的绝对领导,夯实仲裁党建工作基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造一支忠诚于党、信念坚定的仲裁工作队伍,不断深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计划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共产党员网”等平台将“指尖”学习落到实处,重点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全年召开主题党日活动 13次,召开党员大会11次、开展专题党课5次,开展集中理论学习14次、主题交流研讨5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次,开展专题式党纪教育25次。发展党员1名,现有正式党员7名,党员队伍不断扩大。组建了党员法律服务队,充分发挥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协调多方共建,推进与诉讼、金融、知识产权、旅游市场等领域仲裁对接,推动仲裁服务向基层延伸。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八公开”“三承诺”亲和仲裁服务承诺,积极推进亲和仲裁、清廉仲裁建设,保持仲裁领域风清气正。

(二)坚持依法履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发挥仲裁职能作用

一是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创新“党建+仲裁业务”学习模式,在工作中推进理论学习与仲裁业务深度融合。一年来,秘书处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制度,加强仲裁业务学习,做到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常态化,理论学习全覆盖。二是建立精准规范的内控机制。先后制定修订了《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仲裁员回避制度》《办案人员报酬分配奖惩制度》《仲裁员考核办法》等多项仲裁业务制度修订完善了《业务分析会议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仲裁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等多项行政管理制度,并完成了仲裁工作制度汇编工作。三是完善规范受理登记机制。强化立案预审查,对管辖权、虚假仲裁、仲裁时效等关键要素审慎甄别,遇疑难复杂问题组织专家研讨,向当事人送达诚信仲裁告知书,对管辖权约定不明确的,实行管辖权风险告知,前置化解潜在争议,将受理案件差错率控制在较低水平。2024年,不予受理案件2件,管辖权异议驳回案件1件。同时,积极创新多元审理模式。标的额小、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审理,可以打破仲裁规则中的期限限制,实现快审快结。2024年快速审理案件2件。四是完善仲裁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仲裁裁决核阅制度,实行四级核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法、仲裁规则有关规定,对仲裁裁决的内容形式、逻辑语言、合法合规性等进行全面把控和审查核对。2024年,核阅裁决42份(核阅2023年度案件17件,2024年度案件25件),在尊重仲裁庭独立裁决权的前提下,向仲裁庭提出专业性、针对性意见建议13条(2023年案件6条,2024年案件7条),仲裁庭采纳10条(2023年案件5条,2024年案件5条),确保仲裁裁决客观公正。加强对超审限案件的监督管理。通过定期召开案件调度会,及时查询统计超期案件,了解原因,查明情况,对办案秘书、仲裁庭进行监督督促,积极督导。2024年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33.86天,适用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限40.38天,与2023年的简易程序平均审限47.45天,普通程序平均审限84.97天相比,简易程序缩短13天,普通程序缩短44天,办案效率大幅提高。四是完善仲裁员聘任考核机制。严格仲裁员考核,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实行“个案+综合”双评价,将仲裁员办案审限、裁决质量、当事人反馈意见等作为个案考核主要内容,将仲裁员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参加仲裁各项活动情况、办理案件质效作为综合评价指标。把好仲裁员监督管理关,根据案件类型科学指定相关专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严格仲裁员的补充和更换,确保仲裁案件质效稳步提高,仲裁公信力不断提升。五是建立仲裁与司法沟通衔接机制。与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就仲裁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财产保全、裁决执行、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等有关问题彼此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提高仲裁裁决的执行力度,加强仲裁服务的准确性、规范性。会上,通报了仲裁委移交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申请执行,申请撤销案件数据,全年无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仲裁专业水平,强化仲裁工作人才支撑

1.仲裁员队伍建设情况。临汾仲裁委现有仲裁员345名,按政治面貌分:中共党员174人,民主党派68人,群众98人,无党派人士5人;按年龄分45岁及以下108人,46~55岁158人,55岁以上79人;按学历分:博士后2人,博士21人,硕士119人,大学203人;按职业分:律师287人,退休法官21人,法律教学研究人员11人,企业法务人员13人,仲裁工作者3人,高级职称人员10人。

2.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临汾仲裁委员会现有调解员18名,按政治面貌分:中共党员7人,民主党派2人,群众9人;按年龄分:50岁以上3人,40~50岁6人,30~40岁7人,30岁以下2人;按学历分:硕士3人,大学15人;按职业分:律师11人,保险3人,交通1人,公司法务1人,工程师1,人力资源1人。

3.仲裁秘书队伍建设情况。临汾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秘书5名,其中中共党员4人。按年龄分:25~30岁3人,30~35岁2人;按学历分:均为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其中2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加强仲裁业务培训。组织仲裁员、仲裁秘书、行政人员先后赴上海、武汉、太原参加仲裁业务培训,与大同、三门峡、运城等仲裁机构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举办仲裁员业务培训1次,仲裁秘书业务培训4次。

(四)坚持宣传推广,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夯实仲裁事业基础

一是利用官方网站,开展常规法规解读、流程指引,运营视频号、抖音号,定期发布“仲裁小知识”“热点问答”,与网友互动答疑,增强黏性。2024年度,发布微信公众号265篇,抖音短视频89个(视频号同步),内容主要集中在仲裁科普及民法典宣传上,视频播放量达15万余次。二是联合商会、行业协会、律所走进企业、园区开展仲裁专题讲座10次,组织召开涉企座谈会5次。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开展仲裁知识讲座5次,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书籍等共计4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三是深入律所调研交流,提升律师参与仲裁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律师利用自身优势引导企业、单位、组织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四是深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与临汾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在全市民营企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与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交流座谈,在知识产权、旅游、金融等领域推行仲裁制度。五是积极开展案例汇编工作。向司法部报送仲裁案例12篇,向省厅报送涉外、知识产权、金融、建设工程典型仲裁案例6篇,其中1篇入选2024年度山西省仲裁典型案例。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推广,有效提升仲裁社会认知度和仲裁影响力。

(五)坚持独立公正,高效化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4年,临汾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101件,涉案标的额1.59亿元。其中:金融2件,占比1.98%,案件标的额64.99万元;买卖23件,占比22.77%,案件标的额2415.43万元;建设工程18件,占比17.82%,案件标的额9934.94万元;借款5件,占比4.95%,案件标的额810.11万元;物业服务9件,占比8.91%,案件标的额8.57万元;知识产权1件,占比0.99%,案件标的额15.64万元;旅游1件,占比0.99%,案件标的额1.39万元;租赁5件,占比4.95%,案件标的额189.63元;交通事故赔偿1件,占比0.99%,案件标的额3.5万元;其他 36件,占比35.65%,案件标的额2490.90万元。审结案件92件(其中:2024年度案件66件,2023年度案件26件)。审结案件中,裁决结案42件(其中:2024年25件,2023年17件),和解调解结案49件(其中:2024年40件,2023年9件),调解率53.26%,调解退费达51万余元。2021年至今,调解退费1786472.59元,2021年退费315633.43元,2022年退费251366.43元,2023年退费700217.23元,2024年退费519255.50元)。仲裁收费309.99万元,支出298.50万元,缴纳各项税费9.2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理案件量和标的额都有所下降,仲裁案源还不稳定;二是部分仲裁员的观念和角色还未转变。接受当事人选定后将自己当成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用民事审判思维去审理商事案件,对仲裁案件保密工作认识不到位;三是仲裁专业知识不够牢固。对《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把握不够准确,对仲裁程序的把控不够严密,文书写作水平有待提高,调解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四是宣传推广效果未达预期。宣传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不足,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活动参与度低、吸引力不足、社会影响力不高,未能对仲裁工作提供足够的助力。五是队伍综合素质、机构管理水平、仲裁服务等方面,我们与先进仲裁机构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六是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虽然可以网上开庭、远程签名,但是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等仲裁全流程网上进行还未实现。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第二届临汾仲裁委员会履职的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仲裁制度管理体制改革,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也是2025年全省仲裁工作主要任务,所以2025年,临仲即将步入新的历史起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2025年是仲裁法颁布实施30周年,目前仲裁法正在全面修订,仲裁法律制度面临新的变革,我们的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也亟须与时俱进,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

所以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2025年度,临汾仲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措施,围绕全省仲裁工作部署,聚焦临仲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持续改善社会预期、大力提升临汾仲裁形象。

今年临汾仲裁事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受理案件总量力争突破150件,标的总额超过5亿元,调解和解率继续保持50%以上,平均结案周期进一步缩短,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为实现以上目标,具体措施是:

(一)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助力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对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仲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鼓励党员仲裁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攻坚克难,成为解决复杂纠纷案件的攻坚手和主力军。引导仲裁员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准确理解并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推动仲裁案件公正、高效处理。按期完成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仲裁工作的领导力和执行力,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开展“党建+业务攻坚”行动,将党建活动与仲裁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建成果有效转化为工作实绩。开展“党风+廉洁”行动,实现党风建设与仲裁队伍廉政建设协同推进,确保仲裁队伍的纯洁性和公正性。深化党组织对仲裁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深入实施“党建+履职”协同机制,构建党建与仲裁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融合体系,确保党建与仲裁工作相互促进,形成良性互动、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继续完善制度建设,保障仲裁工作高效开展。

以《仲裁法》修订为契机,把握立法意图与核心变化,对仲裁规则进行适时、必要的调整,确保仲裁规则与法律规定的高度契合。及时调整委员会章程的相关条款,健全仲裁机构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结构体系。积极构建以委员会章程为核心,以内部管理制度为框架,覆盖组织管理、内部运行、案件办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此外,通过完善仲裁规则和各类制度加强程序监督;通过仲裁员披露、回避、承诺及文书核阅、专家咨询、仲裁秘书反馈等机制强化业务监督;通过仲裁员资格审查、选定指定、年度考核等措施加强人员监督;通过财务审计、财务报告、费用审批等流程严格财务监督。

(三)继续抓好宣传推广,扩大临汾仲裁社会认知度

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台等公众媒体宣传推广,积极组织开展仲裁“送法六进”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仲裁宣传。深化仲裁与相关行业的协作,争取各单位支持做好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和实施工作,力争不断提高仲裁宣传的效应和层次。充分发挥律师仲裁员的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切实了解仲裁法律服务的范围、方式和特点,让仲裁成为市场主体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新选择。

(四)继续优化仲裁服务,持续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与效率

进一步挖掘仲裁员队伍潜力,动员全体仲裁员参与仲裁服务与仲裁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深入调研仲裁法律服务市场需求,按需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多样化仲裁服务;简化仲裁立案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加快登记立案效率,缩短送达周期。提供电话预约、即时咨询解答、诉求快速反馈等“一站式”“全方位”咨询引导服务,切实提升当事人仲裁服务体验。建立重点案件与关键程序节点跟踪机制和审限预警机制,集中清理未结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着力提升调解和解率,完成均衡结案目标,全面实现案件提质增效。

(五)继续加强仲裁专业化建设,打造仲裁专业解纷平台良好形象

以仲裁员换届选聘为契机,进一步拓宽仲裁员选聘渠道,重点吸纳建设工程、金融、股权转让、涉外、知识产权等领域专家,以满足多层次、专业化的仲裁需求。依据仲裁员专业背景、办案经验及个人优势设立专业仲裁员名册,为科学组成仲裁庭提供更为详细、精准的参考。优化仲裁员管理办法。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加强仲裁秘书的职业化建设,设立仲裁秘书办案考核机制,一案一核,以案定补,畅通仲裁工作人员晋升渠道,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全面强化人员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彰显人才价值,确保人才用其所长、用当其时、用当其位。进一步细化仲裁委各专门机构的职责分工,确保各机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细化秘书处与各专业机构的协调对接,承接好知识产权仲裁院、金融仲裁院、旅游仲裁院和保险行业仲裁中心等专业化仲裁服务平台的具体职能,逐步实现独立名册、独立管理,独立办案、提高仲裁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激活临汾仲裁调解委员会功能,完善仲裁调解规则,构建仲裁调解程序机制,扩大调解员队伍,将仲裁调解贯穿于仲裁程序始终,实现专业调解、实质调解,促进调解与仲裁的有机衔接,提高调解和解率,有效降低当事人撤裁申请率与涉诉、涉访案件发生率,促进各类纠纷高效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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