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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仲裁委员会
2025年财务报告
临汾仲裁委员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合理安排资金,保证仲裁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5年共受理案件186件,标的额8.01亿元,确认收入3,595,189.94元,调解退费1,840,417.51元。
一、资产负债情况
1. 资产总额5,862,773.14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5,025,109.21元,包括:货币资金4,703,319.21元,预付账款321,790.00元。非流动资产合计837,663.93元。
2. 负债合计4,167,084.88元,包括:应付账款49,711.60元,预收账款4,084,590.74元,应付职工薪酬1,342.94元,应交税费12,733.31元,其他应付款18,706.29元。
3. 所有者权益合计1,695,688.26元,包括:盈余公积1,737,781.70元,累计结余-42,093.44元。
二、收入支出情况
收入合计3,597,511.47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595,189.94(仲裁费),其他业务收入2,321.53元(个税手续费)。
支出合计3,501,568.30元,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8,124.39元,管理费用3,499,375.85元,财务费用-786.53元,营业外收入28,764.21元,营业外支出24.38元。
利润总额119,537.59元,企业所得税23,594.42元,净利润95,943.17元。
三、各科目详情
(一)资产负债科目余额
1. 银行存款4,703,319.21元。
2. 预付账款321,790元,为支付的2026年1—6月房租、物业费。
3. 固定资产原值3,645,172.09元,累计折旧2,807,508.16元,净值837,663.93元。
4. 应付账款49,711.60元,为应付仲裁员办案费。
5. 预收账款4,084,590.74元,为未结案件收取的仲裁费。
6. 应付职工薪酬1,342.94元,为计提未发放的工资、考核奖励。
7. 应交税费12,733.31元,其中:增值税7,051.24元,城建税254.50元,教育费附加110.62元,地方教育费附加73.75元。
8. 其他应付18,706.29元,为应付的个人所得税、党费返还、奖励金。
9. 盈余公积1,737,781.70元,为计提的仲裁发展基金。
10. 未分配利润-42,093.44元。
(二)收支累计发生额
1. 主营业务收入3,595,189.94元(仲裁费),其他业务收入2,321.53元(个税返还)。
2. 营业税金及附加8,124.39元,其中:城建税1,269.51元,教育费附加544.08元,地方教育费附加362.71元,印花税177.39元,房产税5,407.24元,土地税363.46元。
3. 管理费用3,499,375.85元,其中:
(1)人员支出2,162,440.60元,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用、仲裁员办案报酬、裁决核阅报酬。
(2)日常支出1,336,935.25元,包括办公费、房租、物业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广告宣传费、汽车支出。
4. 财务费用-786.53元,其中:存款利息-3,068.13元,手续费2,281.60元。
5. 营业外收入28,764.21元,其中:减免增值税561.24元,资产处置收益28,202.97元。
6. 营业外支出24.38元(税收滞纳金)。
7. 企业所得税23,594.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