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网址:www.lfzc.org.cn
联系电话:0357-3303510
仲裁,在非诉讼解决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矛盾的几种方法中,是最为简捷的途径。
仲裁调解,则是当事人为解决争议在启动仲裁程序后,在仲裁庭或仲裁员的主持下,在仲裁程序进行的过程中,对案件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则调解即成为一种结案方式。
仲裁调解,是一种以仲裁为依托,综合运用仲裁、调解这两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争取复合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因此,仲裁调解并不是简单地“和稀泥”,仲裁庭或仲裁员也不是盲目的“和事佬”,而是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在调解中注意讲究技巧,方能使仲裁调解得以成功,达到化解矛盾,提高调解率和办案质量的目的。从这一角度讲,仲裁调解并不是所追求的目的,而是审理仲裁案件的一种较好的方式。
一、仲裁调解必须坚持以下原则,这是仲裁庭或仲裁员和当事人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1、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它要求仲裁庭或仲裁员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应把当事人作为解决纠纷,实现和解的主体。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是启动仲裁调解的前提和基础。
5、必须坚持诚信原则。诚实信用同样是民商事活动和解决纠纷的基本原则,只有坚持诚信原则,当事人在调解中才能做到有诚意、讲信用,以利于促进调解成功。
二、调解既是一种艺术,也是科学。因此,在进行仲裁调解时,要求仲裁庭?穴或仲裁员?雪应该讲究一定的技巧,以求调解的成功。
1、仲裁庭或仲裁员在调解中应起到决策作用,这里说的决策作用并非决定权,因为决定权是在当事人这一作用的发挥,势必要求仲裁庭必须团结一致,以仲裁庭的集体人格魅力以取得当事人对仲裁庭的尊重和信任。这是调解是否成功的至关重要的基础。当事人本身就一对矛盾的双方,他们虽然选择了仲裁,并挑选或委托仲裁委指定了仲裁员,但因他们相互对立和希望赢得对方的心理,往往他们对仲裁庭并不十分信任,往往用一些虚假的信息传递给对方,这也更增加了他们对仲裁庭的猜疑。因而在庭审中,常常出现一些对对方的过激言行和对仲裁庭的不配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仲裁庭成员的每一句话,每个动作都非常在意,你是在偏袒对方,在这种矛盾和不和谐的气氛下,仲裁庭成员必须注意及时交换意见,保持高度的一致,表现出廉洁办案,秉公执法,了解案情,胸有成竹,化解纠纷的集体人格魅力,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公正的,是真正为他们着想的,逐渐消除疑虑,心和仲裁庭贴近了,对仲裁庭讲出的话有分量,愿意听。这样,我们就会向着成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