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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优势,高效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结合我市调解工作需要,为纠纷解决提供对话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及仲裁调解,为争议和解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文书,临汾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调解员的基本条件:
1.调解员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能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能自觉遵守调解规则和调解员履职的相关规定和行为规范;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或同等学历,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保证其为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6.年龄在65周岁以下,但健康状况良好、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可适当放宽。
曾任法官、检察官,以及从事仲裁、法律教学研究、律师、公证工作,或者正在从事和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行业协会、企业担任法律工作或调解工作的优先聘请。
二、调解员工作职责
调解员接受当事人选定或本会指定,负责办理调解委员会接收的调解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引导当事人将争议通过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
(二)接受选定或指定,独立、公正的调解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制作裁决书或调解书;
(四)对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帮助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并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纠纷;
(五)其他调解职责。
三、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自愿申请担任调解员的,应当详细填写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调解员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法官任命文件、离职(或退休)证明;
6.中高级经济师证明;中高级工程师证明;中高级会计师证明;研究员(副研究员)证明;教授(副教授)资格证明;其他中高级职称以及组织任命文件;
7.其他仲裁机构的调解员聘任证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下载
《临汾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可登录本会网站(http://www.lfzc.org.cn/)或微信公众号下载进行填写。
2.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请将填写好的《临汾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电子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文件名“姓名+调解员申请材料”)发送至本会邮箱:linfenzhongcai@163.com
(2)同时将上述电子版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本会受理室。
材料接收截止期为2023年6月30日。如未能通过调解员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本会将严格保密。
五、审核、聘任
根据《临汾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仲裁调解员参照仲裁员进行管理,对通过审核的调解员统一发布聘任公告,并发放调解员聘书,具体聘任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扬
联系电话:0357-3303510
联系地址: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西街投资大厦19层